學務系統圖示 校務佈告欄 114學年度 第2 學期 2026 年 03 月 1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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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有意申請116年度退休之公教同仁,請於本年3月23日(星期一)下班前至人事室登記。
一、符合自願或屆齡退休要件如下:
(一)自願退休:任職滿5年以上年滿60歲者或任職滿25年。
(二)屆齡退休:任職5年以上,年滿65歲者。


教育人員申請退休日以116年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。惟依教育局來函,為兼顧本巿各級學校學生之學習、受教權及校務正常運作等,建議申請人退休生效日儘量以116年8月1日為原則。

二、申請116年退休人員欲擇(兼)領月退休金者,其年資與年齡合計數(以滿足歲及足年計算)規定如下:
(一)公務人員:須達指標數 91 以上且年滿60歲。
(二)教育人員:須達指標數 85 以上且年滿55歲。


惟如於教職員退撫條例施行前(107年7月1日以前)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之教育人員,辦理自願退休時,不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限制。

三、未於教育局辦理116年退休申請調查時提出,嗣因特殊原因(如罹患重病)需申請116年專案退休者,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如診斷證明)函報教育局同意後,始得送件。
人事助理員 人事室 於 2026-03-13 09:41:55 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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