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旨: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「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」,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 |
主旨: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「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」,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9月30日公保字第1141060248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(含附件)1份。
二、 另有關本府各機關學校自115年起,應實施定期抽查之相關期程及作業事項,屆時將再另案函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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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助理員 人事室 於 2025-10-21 15:34:46 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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