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參與「0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」救助事項工作人員加班費支給一案 |
主旨: 有關參與「0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」救助事項工作人員加班費支給,請本權責從優、從速、從簡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9月26日總處給字第1144001866號函辦理,並檢附來函影本1份。
二、 查「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」第5條第1項規定略以,各機關因業務需要,得報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准,支給專案加班費,免受每人加班費時數上限之限制。有關參與旨揭災害救助(含現場救災、救援以及後續復原、復建等)事項工作人員加班費支給事宜,請依上開規定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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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助理員 人事室 於 2025-10-13 09:12:37 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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