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內截止日:113.10.31
一、依據本會100.07.21第十一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辦理。
二、本會成立於民國68年,除了服務會員公司之基本職責外,並積極投入社會公益服務贊助市內貧困學生午餐費、贊助復興區偏遠部落貧困學生教育費、定期頒發會員公司從業人員子女清寒優秀獎學金等,積極熱心公益。
三、本會每年編列預算,關懷照顧弱勢家庭學生樂觀積極向學,以培養本市優秀下一代,請 貴校予以公告並協助符合資格之學生備齊資料向本會申請,以爭取學生權益。
四、本(113)年度申請、核定公布時間:
(一)申請時間:113年10月01日至11月30日止。(請各推薦學校於限期內將本辦法第五條所列表件以掛號郵寄本會,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。)
(二)核定公布時間:114年2月公怖本會網站,並擇日到校頒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