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「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及該會113年8月21日原民教字第1130043959號函辦理。
二、網路申請平臺網址為https://cip.ntcu.edu.tw/home。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、透明化精神,請公告前項網址,俾利學生與家長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,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。
三、依本要點規定,所稱清寒,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(下同)50萬元以下者。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(或繼父母、同性配偶);相關作業規定、表件格式請依實施要點、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。
四、本案助學金分為上、下學期核發,國小生每學期1,500元整(即每學年3,000元整)、國中生每學期2,000元整(即每學年4,000元整)。
五、請承辦老師務必核對申請人姓名、其父母姓名、身份字號及申請人原住民之身份註記,以利審核及勾稽作業之執行。
六、113學年度「系統帳號登入」辦法修正如下:
(一)原在新學年度系統會恢復登入密碼與學校代碼相同,現行因資通安全執行之考量,故將「不再重新設定」。
(二)每所學校只有1組固定帳號(學校代碼)。
(三)請各校業務交接時,新承辦人需至系統更新「新承辦人員之相關資料」及「變更密碼」
(四)學校如忘記密碼,請填寫以下資料以電子郵件e-mail詢問(電子信箱:apcntcu@mail.ntcu.edu.tw) :1.學校縣市;2.學校名稱;3.學校代碼;4.新承辦人員;5.聯絡
電話;6.電子信箱。
七、請各校確實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,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,申請表及學生簽單分別成冊,並依學校代碼順序排列,於期限內送至中心承辦學校仁善國民小學:(一)全部家戶成員名冊(網頁>查詢進度與列表>列印全部家戶成員名冊)(需由申請學校區進入,完成新增申請資料輸入作業後點選)。列印格式為A4紙『橫式列印』。(二)申請表(因實施要點修正,113學年度申請表有更新,請
使用更新之申請表,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黏貼表需黏貼父母(或繼父母、同性配偶)的身分證正、反面影印本,並於簽名欄簽名或蓋章。
(三)學生簽單(列印前,需完成系統裡學生申請資料,再由系統申請文件管理-列印-學生印領清冊簽單需單面直式印出,上、下學期都需請學生親自簽名)。
八、使用特殊狀況申請表者,需有以下情況,如父母失聯不負照顧養育責任、父母入獄、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由其他親屬照顧養育等情況。請各校本權責審核用印,可作為替代該生證明文件之用。
九、各校如有需要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存影本。
十、各區學校送件審查時間安排如下:
(一)9月23日:桃園區、龜山區、八德區。
(二)9月24日:蘆竹區、大園區、觀音區、新屋區。
(三)9月25日:中壢區、平鎮區、楊梅區。
(四)9月26日:龍潭區、大溪區、復興區。
(五)申請表總數在5件以下學校,得提前以郵件寄送至仁善國小審查,但若資料有誤,仍會通知須到校修正文件。
十一、本局同意各校承辦人於送件當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(差)假登記。
十二、如有疑問請洽本市承辦中心學校仁善國小總務處,電話:3801710分機530,邱沛宸老師,傳真電話:3906998。
十三、統一審查期限截止後,各校若有符合條件未及申請之轉入生或審查期間缺漏需補件之資料,請於113年9月30日前完成網路申報或修正資料登錄,113年10月8日前親送仁善國小補件。
十四、檢附申請表注意事項、實施要點、助學金申請表(父母)、助學金申請表(特殊狀況申請)、範例各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