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行政院函以,配合113年4月1日修正生效之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」,該院92年1月14日院授人力字第0910048759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一案 |
主旨: 有關行政院函以,配合113年4月1日修正生效之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」,該院92年1月14日院授人力字第0910048759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行政院113年7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47571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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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助理員 人事室 於 2024-07-22 10:07:55 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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